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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20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发文日期: 2019-12-09 17:05:00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09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近期,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进入集中办证期,取得采矿许可的采石场和砂石料生产企业陆续开始矿山基建工作,为切实加强全市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制度。强化新建、改建、扩建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制度,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规定,以及2018年4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12县区新立或者延续共设置34个砂石场的决定,各县(区)要全面排查辖区非煤矿山企业“三同时”审批手续履行情况,对安全设施设计未通过市局审查的企业,要立即停止建设和生产;对已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在基建期擅自生产的企业,要按照非法生产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坚决杜绝边建设边生产的违法行为,切实从源头上把好关。

二、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改进基础性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现场风险管控机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认真履行岗位责任,防止“三违”现象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三、积极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积极引导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学习和宣传,培育技术支撑力量,在有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率先推行,然后,逐步在本行业内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做到全覆盖,努力改进矿山作业环境和安全条件。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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