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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30
  • 文号: 山应急发〔2020〕13号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发文日期: 2020-03-09 16:45:00

关于浏阳鞭炮烟花商贸有限公司违规卸货情况的通报

2020年03月09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1日,市应急管理局开展藏历新年节前专项检查时发现浏阳鞭炮烟花商贸有限公司从湖南省浏阳市购置1800件烟花爆竹,经工作人员了解,该车于2月17日出发,当月19日抵达西藏山南境内,并于藏源加油站北侧露天停靠3天。期间,浏阳鞭炮烟花商贸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在烟花爆竹未入库前擅自卸取437件烟花爆竹供应至各零售点,该行为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秩序,对维护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因素,产生的后果无法预计。

上述行为反映出我市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还存在重利益轻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不足。企业自身对于烟花爆竹的管理极度缺失,台账、制度、登记、上报等工作不重视,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充分说明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盲区,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全面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现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西藏山南浏阳鞭炮烟花商贸有限公司要深刻反思此次行为的恶劣影响,全面深入排查企业自身隐患问题,端正态度,针对此次行为作出书面检讨。汲取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履行各项程序,切实加强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

二、切实加强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我市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负责人必须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定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组织从业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杜绝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市局报告。针对通报内容举一反三,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切实强化部门沟通协调意识。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提高认识,把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服务好企业作为一项基本功课,不断强化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能力,实现信息互通、执法互助、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我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效率和服务优质。

五、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微信、横幅等方式,动员全社会力量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以通报内容为典型教育群众了解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危险性,告知和引导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积极举报各类企业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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