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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32
  • 文号: 山应急发〔2020〕15号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发文日期: 2020-03-13 16:20:00

关于做好扬沙、浮尘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年03月13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市气象局3月11日发布的气象信息(专题〔2020〕第03期),预计3月11日-16日午后沿江一线有明显的扬沙、浮尘天气,南部和西部有7级以上大风、气象火险等级高。针对气象预报情况和市委领导就近期防范应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为切实从源头防范化解各类灾害风险,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对道路交通、林草防火和电力设施等造成不利影响,认真落实防灾减灾工作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饶幸心里,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务必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指挥有力、督查到底。

各县(区)、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切实落实大风、扬沙、浮尘天气等灾害的各项防灾减灾措施。一是林草部门要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根据防火《实施方案》要求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加强林区火源管控,进入林区实行实名登记制,建立健全各项台账;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落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有效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二是公安、交通部门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加强巡逻,提高见警率,努力降低大风、扬沙、浮尘天气对交通安全、道路运输等造成不利影响,及时发布交通信息、指导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确保交通安全;三是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设施农业防风加固工作,及时做好灾害防范工作;四是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灾害、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信息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现将气象信息(专题202003期)及领导批示精神一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气象信息(专题202003期)及批示。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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