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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33
  • 文号: 事故统计通报第二期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发文日期: 2020-03-01 16:20:00

山南市2020年2月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通报

2020年03月01日

一、2月份事故概况

2月份全市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月下降100%。

(一)道路交通方面

2月份全市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月下降100%。

(二)工矿商贸方面

2月份全市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与去年同月持平。

(三)建筑施工方面

2月份全市未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与去年同月持平。

二、2020年度事故情况

截止2月29日,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事故1起(非经营性事故)、无死亡人员、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0.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75%、下降100%、下降66%、增加11%。

(一)道路交通方面

截止2月29日,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起(非经营性事故)、无死亡、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0.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66%、下降66%、下降100%、增加11%。

浪卡子县:事故1起、受伤1人;

工矿商贸及建筑施工等领域无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当前正值全国上下新冠肺炎突发,3月份又是维护稳定的重要时段,加之近期部分县(区)出现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压力大、形势严峻,需进一步加强交通路检路查力度和防灾减灾巡查力度。同时,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企业管理人员及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加之复产复工任务重、形势复杂、安全监管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要加强疫情重要场所的安全监管。围绕疫情防控中心工作,继续加强定点发热门诊医院、集中隔离点、物资仓库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做好企业安全服务工作,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企业“疫情”、“安全”两不误。

二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平稳度过3月敏感期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要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盯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旅游、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寺庙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部位,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查重处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整顿安全生产秩序,严防发生事故。

四要加强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监管。加强企业复产复工安全服务、指导工作,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复产复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企业复产复工健康有序推进。

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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