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今年6月为全国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了将我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山南行”活动推向高潮,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根据《山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山南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山安委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一条街”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一条街”咨询日活动
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行业领域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内容,现场回答群众最关心的安全生产难点、热点问题等形式,认真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市咨询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时 间:2020年6月16日上午9:30—12:30。
2.地 点:乃东路(新华书店、惠好超市门口)为集中统一宣传点(具体地段详见附件)。
3.主 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4.方 式: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按规定时间和地段,采取悬挂横幅、散发传单、展览图片、播放影像资料、发送手机短信、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5.参加范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二、利用横幅、LED电子显示屏、电视等宣传
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山南行”期间,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在单位大门、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地段等显著位置悬挂横幅,进行广泛宣传。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在山南报、山南网等媒体上刊载相关宣传信息和宣传标语,负责安排在本单位户外LED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相关宣传标语;市公安局负责安排在全市所有便民警务站户外LED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相关宣传标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安排在泽当城区所有出租车顶灯上、泽当城区所有公交车LED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安排市、县(区)电视台在重要时段播放相关宣传信息和标语;市(中、区)直各单位负责在各自单位户外LED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相关宣传标语。请各县(区)、各单位、各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切实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三、活动要求
1.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活动安排要求,积极参加宣传一条街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涉及本行业、本部门、本企业的法律法规,热心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
2.请市委宣传部(山南报)、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电视台)安排记者,负责咨询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3.请市公安局安排交警维持活动期间的交通秩序,安排公安干警维持活动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
4.届时,市政府领导将莅临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参加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登记各单位参加活动的人员和资料准备情况,对无故未参加宣传活动或未请假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并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5.请各县(区)按照“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山南行”活动要求,在各自县城自行确定宣传地点,同步开展咨询日活动。
6.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所有参加活动人员佩戴口罩。
附:宣传点分布说明
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