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规定,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山南实际制定了本实施办法。现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研究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17日共7天
联系人:多桑 电话(传真):7836004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