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深入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化解矿山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党建伟带队,率综合行政执法一队对辖区矿山企业开展第二季度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实地踏勘”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应用“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5版)”规范及文书使用要求,首次引用《行政执法通知书》等新文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要求。重点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通风与排水系统、提升运输设备、顶板管理、动火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应急值守、领导带班下井、隐患排查治理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面检查。对井下作业面、配电房、排土场等重点部位逐一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本次检查预设执法任务134项,共排查矿山企业5家,发现安全隐患41项,其中一般隐患41项。现场责令立即整改5项,限期整改36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5份。现场制止一起一般涉险违法行为,同时结合“轻微免罚、首违不罚”规定,对3家企业3处违法情形采取柔性执法措施,免除相关企业9万元罚款。采用“一处隐患+一次普法”形式,逐一对隐患及违法情形进行法律注解,对问题的整改逐一引用国标、行标要求由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讲解。依法构建了“执法+服务”的执法理念。
检查组强调,隐患整改必须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坚决杜绝在下季度出现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要常态化抓好员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把防线真正筑在前端。要求各企业对照最新《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与编码(GB6441-2025)》规定要求,同步修订应急预案和双重预防机制,确保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置内容对标更新、贴合实际,并按时完成修订、审核及备案,切实把风险防住、把底线守牢。
下一步,我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将持续加大矿山安全执法力度,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置,以高压执法态势保障辖区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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