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3月9日至21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市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成立三个督导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检查组先后深入12县(区)、乡镇、企业和林区一线,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和应急准备等方面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此次共督导检查单位127家,发现问题隐患217处,立即整改104处,限期整改113处。
在各被检查单位督查组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区)各行业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清醒认识到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从严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责任,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一线。二要加大宣传,提高防火意识。要广泛利用各类媒体进行高频次宣传,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再造势、再升温,充分发动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护林员、网格员进村入户宣传,不断营造“全民参与、全民支持”的浓厚氛围;要加强“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力度,公开曝光肇事人员处罚结果,充分发挥震慑警示作用。三要严管火源,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进山人员、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进入山林;及时清除林区周边、煨桑点及道路两侧可燃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四要严格值守,强化应急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林区观测瞭望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视频监控24 小时不间断运行,加强值班调度,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各类救援队伍要加强物资装备补充维护,始终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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