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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0-04-03 11:55:00 来源:山南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省西昌市经久乡森林火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吴英杰书记在4月1日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上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精神和3月11日在《关于西藏及邻区近期地震活动趋势及风险评估》的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齐扎拉主席3月21日对加查县“3·20”道路交通事故的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3月20日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3月22日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市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各方面各环节责任,深入系统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时间

2020年4月2日至4月22日。

    三、排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县(区)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委会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安排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专项经费、执法车辆、装备等基础保障工作落实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情况。各敏感节点和重要时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事故信息报送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迟报、瞒报、漏报等问题。

2.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区、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安排部署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专抓机制,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办、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打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教育培训情况。

3.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大危险源分析管控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和备案情况;应急救援器材及装备配备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1.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检查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路面检查执法情况;对“两客一危一校”等车辆的安全监管情况;查处“三超一疲劳”、醉酒驾驶、超速、超员、超载、无证无照经营等违规情况。检查国省干道、旅游线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乡村道路、隧道涵洞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情况。

2.建筑施工安全方面:检查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起重机械、脚手架、塔吊、升降机、模板支撑体系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各施工企业停工手续办理及停工期间工程项目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住建部门对违反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查处情况。

3.消防安全方面:检查各县(区)林草、森林公安等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重点检查加查、隆子、错那、洛扎四个有林县和桑日等宜林县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草原、林区安全巡查和火源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林业管护站人员配备及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各县(区)文物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部门对商场、市场,家具厂、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体活动场所和群众集会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等情况;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情况自救和报警求救等教育培训情况。

4.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方面:检查危化品企业储存、运输、经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应急、商务等部门对油库、加油站、液氨使用等重点领域,以及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情况;对烟花爆竹批发、销售企业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专卖店变相批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

5.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方面:检查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及各类安防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等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制定、报备综合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情况;检查井下避灾路线和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尾矿库是否按照规定安装安全监测设施,在线监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可靠;是否及时履行闭库程序和履行相关手续会利用尾矿等情况。检查监管部门对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尾矿库、地质勘探、选矿厂、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等的专项整治和依法监管情况。

6.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检查车站、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居住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重点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和安全运行情况。

7.旅游安全方面:检查旅发、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围绕旅游业“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依法监管情况。检查酒店、宾馆等游客住宿区、旅游景点和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旅客在冰面上玩耍、景区景点安全警示标识标牌不足等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8.食药品安全方面。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批发零售企业、超市和集体用餐单位等重点区域和农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奶粉等重点品种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卫监部门对医用酒精、麻醉类、精神类药物、各类医疗器材及医疗废品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9.校园安全方面。检查教育部门针对个学校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校内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集体活动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各学校坚持“安全教育第一课”制度,加强学校师生安全教育情况。

10.地质、地震灾害方面。检查自然资源、地震等部门针对地震、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雪崩等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措施、监测人、警示牌、监测记录以及群测群防员履职情况。防灾预案编制、应急救援演练、防灾科普知识宣传、群众撤离路线设置和临时避险场所建设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县(区)地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救灾物资储备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开展情况。

11.工贸行业安全方面:检查应急等相关部门以建材、纺织、商贸等领域企业为重点,抓好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涉氨制冷作业等专项整治和依法监管情况。

四、组织领导

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纳入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同步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抽调县(区)应急、消防、住建等部门监管执法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下设六个督导检查组,由在各县(区)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的地级领导兼任组长,各副组长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成员从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业骨干力量,分片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导检查,车辆由各组副组长所在单位安排。督导检查组负责县(区)及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负责加查县、桑日县的督导检查工作

组  长:巴    珠  市政协主席(桑日县)

        李 修 武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加查县)

        江    嘎  市政府副市长(桑日县)

        赤列央金  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加查县)

副组长:嘎    多  市水利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王 青 顺  市水利局质监站工作人员

        普布扎西  市林草局森林公安局正科级干部  

        巴桑卓玛  市旅发委监管科科长     

第二组:负责隆子县、曲松县的督导检查工作

组  长:燕    红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曲松县)

       张 福 臣  市政府副市长(隆子县)

       蒋 明 浩  市政协副主席(隆子县)

副组长:罗布次仁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强巴次仁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

       米玛旺久  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科长       

       巴桑旺堆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第三组:负责浪卡子县、洛扎县的督导检查工作

组  长:刘 志 强  市委副书记(洛扎县)

        赫    沛  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属机关工委书记(浪卡子县)

        次    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浪卡子县委书记(浪卡子县) 

副组长:班巴扎西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级警长          

成  员:索朗顿珠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

        米    玛  市发改委产业协调科负责人

第四组:负责扎囊县、贡嘎县的督导检查工作

组  长:王 德 文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扎囊县)

        拉巴加布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贡嘎县)

        王    霞  市政府副市长(扎囊县)

        普    布  市政协副主席(贡嘎县)

副组长:边    巴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尼旺次仁  市住建局安全科科长

        肖 宗 田  市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

        次仁旺杰  市商务局外经科工作人员

第五组:负责措美县、错那县的督导检查工作

组  长:汪 华 东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错那县)

       张 定 成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措美县)

       余 胜 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错那县委书记(错那县)

副组长:韦 兵 山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陈    鹏  市交通局运输管理科工作人员   

        扎    拉  森林消防山南驻防分队副分队长

        范 丹 丹  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助理工程师

第六组:负责乃东区、琼结县的督导检查工作

组  长:吴 巨 培  市委副书记(乃东区)

        尼玛次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乃东区委书记(乃东区)

        索朗曲巴  市政府副市长(琼结县)

副组长:次旺格桑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旦增顿珠  市经信局工业科科长

        索朗拉吉  市教育局稳安科工作人员

        格桑旦增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四级指挥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全力配合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选派责任心强、执法水平高的人员参加排查活动,协助解决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督导检查组成员要服从组长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

(二)狠抓整改。各督导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各类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各县(区)安委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企业限期进行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并定期向检查组上报整改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三)强化保障。督导检查期间,各县(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在人员调配、车辆安排和经费保障等方面要服从市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各排查组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和请假,如有变更由单位重新选派人员,并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深化教育。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等载体,进一步加大法规政策、避险意识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深入人心。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快编制各类防灾避险知识百科和宣传手册,为各县(区)、各行业有效防范风险提供技术指导。

(五)认真总结。各组督导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市安委会,并督促有关主体做好隐患防范工作。待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情况,于4月24日前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总结内容包括被检查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同时需提供检查的单位名单和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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