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收入总体情况
三、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局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2021年山南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决算。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2、承担本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指导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中、区)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实施、监督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并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情况。
3、承担本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属地、分级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4、承担本市矿山企业(含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本市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负责本市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本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9、指导、协调本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
10、负责组织本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协调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组织拟订本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2、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2021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根据上述职责,山南市应急管理局设5个行政机构(正科级)、一个全额事业单位(副县级)。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议、政工人事、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公开、财务、装备、后勤、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信访、群团、纪检、监察、审计、对外交流接待、协调、督办、人员管理、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工作;拟定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并负责监督落实;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负责起草本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拟订全市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结构、安全评价的监督指导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承办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基础科
依法监督检查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工作;负责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道路交通、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水利、建筑、电力、农机、教育、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民爆、防雷、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院、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准入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院、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参与全市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相关监管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拟定地方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规章;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统计、申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规定、程序;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总、统计和分析;依法监察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与整改情况;参与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
2024年度预算总收入5875.14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2741.58万元,增长87.49%,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新增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的预算;二是2024年我局增加了应急救援指挥基地及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的相关费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8.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9.29万元,减少4.62%,减少的主要原因相比2023年2024年未安排应急救援物资采购经费;结转结余资金3616.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50.8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应急救援指挥基地及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比上年同期持平。
第三部分
山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收支总预算5875.1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8.4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无国资预算拨款收入、无专户资金收入、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收入3616.69万元;2024年我局预算支出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7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指出5567.99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收入预算总量5875.14万元,同比增加2741.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新增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的预算;二是2024年我局增加了应急救援指挥基地及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的相关费用。其中:上年结转 3616.69万元, 占61.56%;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258.45万元,占34.44%;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支出预算总量5875.14万元,同比增加2741.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新增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的预算;二是2024年我局增加了应急救援指挥基地及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的相关费用。。其中:基本支出1404.99万元,占23.91%;项目支出4470.15万元,占76.09%。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75.14万元,同比增加2741.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新增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的预算;二是2024年我局增加了应急救援指挥基地及应急救援装备储备基地建设的相关费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258.45万元、上年结转3616.69;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7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567.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5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71.96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新增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的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灾害救助和应急救援工作1405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例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75.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859.96万元(基本工资支出204.2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591.01万元、奖金支出64.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6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9.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9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7.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9.7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92.73万元。公用经费126.1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0.43万元(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支出15.7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2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55万元,公务接待费1.26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5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车运行费用。
2024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5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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