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宗教事务局、文物局、消防救援支队:
现将《山南市关于开展国庆期间寺庙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安委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日
山南市关于开展国庆期间寺庙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西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寺庙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藏安委办〔2019〕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我市寺庙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专项治理方案。
一、治理目标
2019年9月25日6时43分,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隆务寺附近一处僧舍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2名僧人、2名群众)。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义反三,切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寺庙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寺庙消防安全,在全市开展寺庙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治理范围和时间
治理重点:全市各寺庙
治理时间:国庆期间(10月1日至7日)。
三、责任分工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寺庙消防安全作为维护寺庙稳定的重要内容,分管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推动寺庙消防安全工作,国庆期间带队检查、蹲点督导寺庙消防安全。要督促各乡镇、村(居)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宗教、文物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并督促各寺庙自查、查漏补缺,在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上给予人力、物理、财力的倾斜支持。对火灾隐患突出的殿堂、僧舍等重点部位和场所,采取临时查封、专人负责等管控措施。
(三)寺管会、驻寺公安派出所要落实第一责任,积极推进部门排查、寺庙自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殿堂、僧舍、厨房等重点部位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和规定熄灭酥油灯、关闭所有电源、关闭主殿门,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四)消防救援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开展好救援演练工作,加强指导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寺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安排部署、狠抓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求立查立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将落实防范措施和安全隐患治理的“五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确保火灾隐患不留死角。
(三)加大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互联网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逃生自救技能等,对存在较大火灾隐患的一律公开曝光。
(四)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如对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将寺庙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书面材料于2019年10月8日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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