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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65
  • 文号: 事故统计通报第四期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其他信息
  • 发文日期: 2020-05-08 15:45:00

山南市2020年4月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通报

2020年05月08日

一、4月份事故概况

4月份全市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相比去年同月减少4起、4人,相比上月减少3起、5人。

二、2020年度事故情况

截止4月30日,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起(非经营性事故)、死亡5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12.3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0%、下降16.67%、下降55.56%、上升1038.9%。

(一)道路交通方面

截止4月30日,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起(非经营性事故),死亡5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12.3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3.3%、上升25%、下降20%、上升1950%。

加 查 县:事故1起、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浪卡子县:事故1起、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0.2万元;

贡 嘎 县:事故1起、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0.1万元;

扎 囊 县:事故1起、受伤2人、经济损失2万元;

(二)工矿商贸方面

截止4月30日,全市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

(三)建筑施工方面

截止4月30日,全市未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与去年同期持平。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从事故情况看,今年全市事故均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5%,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从时段看,当前,疫情防控和集中复工复产已进入尾声,全市已进入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范围广、压力大。从自然条件看,但近期全市境内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增多,近期牧区及高寒县雨雪冰冻天气仍较多,易引发事故。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4月15日市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特别是普布顿珠市长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启动工作。围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旅游、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寺庙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整顿安全生产秩序,严防发生事故。

三要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强化值班备勤和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全市事故灾害情况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四要确保完成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暨消防工作考评细则》的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照考评细则及时对2019年安全生产相关资料进行查漏补缺,切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五是强化汛期巡查排查及地质灾害预警工作。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工作,确保汛期来临前各项应急值守、物资及隐患排查落实到位,强化预警机制,做到风险隐患早报告、早排查、早治理,切实保障全市汛期数据统计准确、地质灾害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山南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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