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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91
  • 文号: 山安办发〔2020〕46号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发文日期: 2020-10-23 12:30:00

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0年10月23日

各县(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2020年第4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特别是刘志强常务副市长的讲话精神,全面整改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反馈的问题,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现就做好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度考核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把问题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各相关涉及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问题整改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和跟踪、督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要强化措施,狠抓整改。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补短板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于考评组反馈的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列出整改清单、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加快整改。整改工作要实行销号制、验收制,按照“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原则,一条一条分析、一条一条拿出整改举措,确保整改不到位不验收、验收不通过不松手。

三要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山南市整改落实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反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山安委发〔2020〕6号)精神,对照《问题清单》,坚持不等不靠,主动排查、延伸排查,查找相似隐患、整改同类问题,确保考评组反馈的问题在我市得到彻底清查整治。

四要严格督办,及时报告。安委会办公室要持续盯紧问题整改工作,建立“每周一碰头、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检查”机制,加强对重点问题的督办,特别是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不能按期整改落实的,该通报通报,该问责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关于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清单(涉及山南市            的问题)

     2.国务院安委会关于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责任清单)

山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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