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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098
  • 文号: 山应急发〔2020〕36号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发文日期: 2020-10-20 18:05:00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四季度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2020年10月20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为落实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确保第四季度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山南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我市将对全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和督导,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19日至12月30日期间,不定期开展重点企业督导检查抽查工作。

检查范围

一是各县(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前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是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建筑施工(搬迁点)、大型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

三、检查方式

查阅资料,实地排查安全隐患。

四、检查内容

(一)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考评

各县(区)针对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2020年度前三季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非煤矿山

1.露天矿山:重点检查不按设计和安全要求堆放渣土、分台阶分层开采等行为,不按规定要求对高陡边坡实施监测监控等情况。

2.地下矿山: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防范“六类”事故(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冒顶片帮)保障措施不落实、不按规定配备和携带使用便携式气体监测仪、自救器等行为,不按规定对采空区进行专项治理、不按规定落实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按规定推进建设“六大系统”和标准化等情况。

3.尾矿库:重点检查防排(泄)洪系统建设运行不符合设计和安全要求,防排(泄)洪系统塌陷、淤堵、损毁,库区蓄水较多、泄洪口较高、调洪库容不足等问题。

(三)危险化学品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各类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企业员工培训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配备、维保情况;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等。

(四)烟花爆竹

重点检查仓库保管原持证、各项制度执行、隐患排查台账记录、24小时值班值守、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

工贸行业

加强高空作业、吊装作业、有限空间、粉尘防爆、涉氨制冷、动火作业场所等重点环节、部位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防汛抗旱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配备、维保情况,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等。使用起重吊装设备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吊装作业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绳索进行吊装,建立完善吊装作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车辆安全和人员资质严格审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等情况。

建筑施工

重点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履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各类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工作;使用起重吊装设备的企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规定执行,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绳索进行吊装,建立完善吊装作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车辆安全和人员资质严格审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等情况。

道路交通

重点检查国道、省道、县道等道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新建道路、乡村公路和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事故易发多发、地质灾害多发等重点路段进行排查。检查客运站(点)是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处理等情况。

大型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检查灭火器材、防火门、疏散标志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应急疏散通道、出入口是否堵塞等;食堂是否规范储存、使用液化气等情况。

五、组成人员及分工

第一组:负责洛扎、浪卡子、贡嘎县、扎囊县、加查、曲松。

组  长:党 建 伟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雷 李 杰   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副科长

        巴桑旺堆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第二组:负责乃东、琼结、桑日、措美、隆子、错那。

组  长:张 海 军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刘    列    市应急管理局防灾科科长

        李 长 城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第四季度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特别是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检查督导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经常互通有无,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督导检查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要加大“12350”举报投诉电话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执法,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各督导检查组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深入一线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分行业领域问题清单,并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和企业,要求企业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下发督办通知、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及时复查,确保实现隐患闭关管理。加强安全风险辨识防控,确保所有安全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各检查组要跟踪督办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将隐患检查、整改、复查等资料及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此次督导检查将全面对照全年排查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反复存在的隐患问题、多次督导责令仍未整改完成的隐患问题、拒不配合检查及其他影响恶劣的企业(单位),督导检查组要依法严肃处理,针对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罚,并纳入联合惩戒失信企业名单。

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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