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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0-00100
  • 文号: 山安办发〔2020〕49号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发文日期: 2020-11-05 17:45:00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与应急能力提升示范班的通知

2020年11月05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2020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经并浙江大学沟通并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市安委会办公室定于11月中旬举办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与应急能力提升示范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15日至11月26日,学制12天(含往返路途2天)。

二、培训地点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12个县(区)从党政班子中选派1名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职参训,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1名县级带队领导、2名工作人员;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或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正科级干部。共计50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依托浙江省丰富独特的教学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浙江省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方面先进经验,引导学员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与应急能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山南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培训课程详见附件2)。

五、经费保障

共需培训经费57万元。其中,往返交通费24万元,培训费(含住宿费、伙食费、师资费)33万元(在浙江大学培训期间每人每天标准为550元)。所需经费从市本级干部教育培训资金中拨付。

六、其他事项

1.各县(区)、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严格按照要求,配合做好调训工作。

2.培训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会议、出差和其他工作任务。参训学员需准备好口罩,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14日内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暂不参训。

3.参训学员名单确定后一般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经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4.请各县(区)、各部门于2020年11月6日12时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课程安排表

      3.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与应急能力提升示范班参训学员报名表

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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