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2020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经并浙江大学沟通并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市安委会办公室定于11月中旬举办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与应急能力提升示范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15日至11月26日,学制12天(含往返路途2天)。
二、培训地点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12个县(区)从党政班子中选派1名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职参训,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1名县级带队领导、2名工作人员;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或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正科级干部。共计50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依托浙江省丰富独特的教学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浙江省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方面先进经验,引导学员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与应急能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山南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培训课程详见附件2)。
五、经费保障
共需培训经费57万元。其中,往返交通费24万元,培训费(含住宿费、伙食费、师资费)33万元(在浙江大学培训期间每人每天标准为550元)。所需经费从市本级干部教育培训资金中拨付。
六、其他事项
1.各县(区)、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严格按照要求,配合做好调训工作。
2.培训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会议、出差和其他工作任务。参训学员需准备好口罩,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14日内进出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暂不参训。
3.参训学员名单确定后一般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经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4.请各县(区)、各部门于2020年11月6日12时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课程安排表
3.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与应急能力提升示范班参训学员报名表
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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