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计划,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安委会于6月份在全市全面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近期,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市委副书记、市长普布顿珠主持召开市一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行动方案,亲自作出安排部署并担任山南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安委会于2020年6月18日印发了《山南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山安委发〔2020〕5号),包括1个总体方案、2个专题方案和17个专项整治方案。各县(区)、各部门及时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推动工作开展。
从7月份至今年末为排查整治阶段。各县(区)、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分行业、分时段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按要求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落实风险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开展督导检查1490次,检查各类单位1736家次,排查隐患问题3950条,督促整改3369条,整改率85.3%,责令停产停业整顿9家,关闭取缔2家,行政处罚6家、罚款32.2万元,对4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两个专题推进较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示批示开展的安全生产重大举措。行动分为2个专题和若干专项整治,但各县(区)、各部门着重于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作为抓手,不同程度忽视了2个专题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推进较慢,工作任务没有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重视程度有差距。目前贡嘎县还未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个别县报送的方案照搬照抄甚至领导小组照抄市级领导小组名单,方案内容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有些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没有明确专人负责,工作协调对接滞涩,有的未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
三是信息报送不及时。有的县(区)信息报送迟报、漏报问题突出;有些报送的材料敷衍应付,空话套话连篇,没有实际内容,无数据支撑,如加查县。有的县(区)和部门报送的数据与实际开展的工作和隐患清单不符,存在工作开展多、报送数据少的问题。目前市级涉及到的20家重点行业监管部门仅有14家单位报送了资料。
四是排查整治工作不深不细。各县(区)、各部门普遍建立了隐患问题清单,但制度措施清单不完善。个别县(区)和部门组织检查次数多,发现问题少甚至未发现任何问题隐患。有的县(区)和部门执法不严不实,重检查轻处罚,执法措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县(区)专项整治信息统计没有全覆盖,工作开展了,但没有相关数据信息。
五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未开展相关工作,如,目前检查发现仅中石油山南销售分公司、市人民医院建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档案,其余企业均未建立。多数其余不同程度存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自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台账不完善甚至弄虚作假,隐患整改较为缓慢。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建议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还剩不足2个月时间,明年就将进入集中攻坚阶段。各县(区)、各部门务必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摆在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强力推动,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要推进专题工作落实。要把2个专题同17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同步推进,特别是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对照市安委会确定的7条重点任务,逐条落实到位。目前,由应急管理部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已发布,请各县(区)、各部门自行通过网络组织观看学习,并协调市、县(区)主流媒体持续播放,扩大社会影响,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人心。
二要抓好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细化专项整治方案,把各自方案具体化、表格化、清单化,按照季节特点、重点领域和企业分布,从严从实抓好排查整治阶段各项工作。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要求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要求,确保隐患整改“五到位”。
三要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各县(区)、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重罚重处、毫不手软,保持高压态势。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坚决先停后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不能恢复生产。对违法违规生产的,要坚决采取果断措施,该停工的停工、该停产的停产、该停运的停运、该限产的限产。凡是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存在严重问题、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综合运用曝光、约谈、责任追究等措施,严肃问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调查处理,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要将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倒逼落实主体责任。
四要谋划好集中攻坚工作。从现在起随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的难点问题和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隐患,在集中攻坚阶段通过召开协调调度会、部门联席会、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典型经验等形式,制定切实可行、有力有效地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问题隐患完成整改前,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避免隐患酿成事故;对问题严重、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起因,要坚决予以关闭退出。
五要强化信息报送。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要求,请各县(区)、各行业监管部门明确1至2名人员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联络员,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28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报表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报送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核查,次月1日截止统计,节假日顺延,对缺少分析、措施、数据、计划的要求重新上报,对报表内容不全的一律不予接收。报送情况将形成台账留存,作为对各县(区)、各单位年度考评的一项内容和依据。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重视、敷衍应对、工作不深不细不严不实的,经市安委会办公室预警后仍不见效果的,将由市安委会领导约谈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对经多次通报、约谈仍不履职的单位,将提请市委组织部录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述廉记录。
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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